2022年度乙炔、氧气、氮气长协采购公告
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乙炔、氧气、氮气长协组织询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该项目。
一、项目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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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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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乙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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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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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氧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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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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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氮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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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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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氩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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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 |
5 |
1.1 本采购项目为固定单价(项目清单为暂估数量),采购项目单价包括加工制造、供货、运输搬运、13%税费等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招标方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气体种类和数量(需用计划明细表内所列明细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种类),所增加气体的价格按低于市场价格的10%以上的最优惠价格供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 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货物及服务,具备承担和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
2.3 报价人有能力提供现场指导、安装、维护和使用的技术指导,具备12小时内赶至现场服务的能力。
2.4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接管等情况发生;
2.5 报价人无不良记录,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报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6 报价人需确保参与报价的气体种类均属于本公司许可经营范围内。
2.7 报价人必须为气体直接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或者区域、省市级代理。提供甲方需用的相关资质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8 如有报价人资料造假,质量以假乱真、供货为乙炔、氧气、氮气,一经发现,电子采购平台上公示,取消本次报价及永久取消报价资格。
2.9 中标供应商发生一次弃标行为三个月内禁止投标,发生第二次弃标行为六个月内禁止投标,发生第三次弃标行为拉入黑名单永久禁止投标。
3.0 中标供货商签订合同发货后,在验收和质保期内使用过程中发现同一批次产品因质量问题出现退换货问题按照中煤伊犁《供应商管理制度》拉入黑名单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三、技术要求
详见询价单
四、不按以上资格和技术要求的供货商均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公告的投标。
五、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5.1供应商须在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平台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5.2 报名时间:2022-2-25
5.3 报名地点:中煤招标与采购网。
六、报价须知
6.1 所报价格为“含税单价”,请务必在备注栏内备注供货期“天数”;
6.2 报价单上提供的发票税种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
6.3 我司采用的付款方式为:采用季度结算,以实际供货清单为准。乙方向甲方提供需结算商品的详细清单与甲方核对无误后乙方提交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甲方在30日内向乙方支付;
6.4 供应商报价中须含送货到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电厂指定地点并完成卸货的费用;
6.5 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对询价文件阅读马虎,误解和漏看等,而导致中标后发现报价不全或报价填写错误发生的一切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我方咨询后,再酌情考虑是否报价)
6.6 供应商所报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包括备品、配件、工具的提供)执行生产厂家的企业标准,且不低于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如买方有特殊要求,还应执行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
6.7 本批次询价采用总价最低者中标。
七、报价截止时间、报价地点
7.1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2-28,报价地点为中煤招标与采购网。
7.2 逾期报价或者未在指定地点报价,采购方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宁市经济合作区成都南路
采购人联系人:卢建峰
采购人联系方式:0999-898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