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水煤浆添加剂(2408)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CCTC1024285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410111000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水煤浆添加剂(2408)采购招标人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本项目包含水煤浆添加剂的供货、卸货、现场技术服务工作,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自20241111日至20251110日止。预计消耗数量5200/年,最终按照标的物实际到货验收合格数量和单价据实结算,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固定单价的供货合同。

2.1.2名称:水煤浆添加剂

作用:添加在水煤浆中用来改善煤水界面的相容性,提高水煤浆的浓度,明显改善水煤浆的流动性和稳定性。

理化特性: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技术规格书)。

中标人工作范围:负责水煤浆添加剂的按期保质保量供货、卸车、专人驻厂服务、生产运行技术指导等

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单位

数量

使用情况

备注

1

061103000004

其他添加剂\水煤浆添加剂|32% 液态/ZM-19|罐车

5200

2025年度添加剂用量

中煤远兴(详细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以上规格型号及数量仅供参考,以满足现场使用要求为准,即供货要求以第五章要求为准)。投标人需对招标人煤样进行成浆性试验,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成浆性试验结果;投标需根据成浆性试验结果合理调整添加剂配方,保证满足月度煤浆浓度≥62%(wt),添加率不大于1.5‰(干基/干基)的技术要求,确保装置安全稳定运行。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买方需求分批到货,接到买方通知2日内到货。

2.4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工业园区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指定地点交货、卸车。

2.5付款方式:每一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根据实际到货验收合格数量及单价据实结算到货验收合格90日内支付当月货款的100%,乙方开具的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申请和收据支付

2.6履约保证: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卖方向买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暂定总价的10%)。合同履行完毕无异议后,买方将该保证金无息返还卖方。如果卖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违约,买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税率发生变化,结算时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合同总价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卖方开具发票前,买方有权拒绝付款。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买方有权中止向卖方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卖方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2.7其他要求:如遇降雪、疫情、国家大型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需要驻车时,卖方须提前安排车辆到厂等候,保证标的物按时供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因卖方原因标的物未能按期到货,造成买方生产波动,由此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同时买方有权采取紧急措施,由此产生的货款差价,买方有权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2.8其他要求:本项目综合评标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综合评标排名第二的为备供应商,综合评标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在合同期内中标人能够完全履约的情况下不启动备用供应商。当中标人无法完全履约的情况下与备用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备用供应商完成与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剩余供货数量启用备用供应商原则:当中标人因故暂时不能履约或完全终止履约不能满足招标人生产需求或合同要求。中标人若完全终止履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因故暂时不能履约但后续仍可继续履约的,招标人有权启用备用供应商,启动备供应商时由招标公司向备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备用供应商与中标人之间产生的成本增加的差价,将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进行补偿。若履约保证金全部扣完后中标人仍未能继续履约的,则招标人有权直接终止合同由备用供应商履约直至合同期结束若中标人恢复履约时,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优先的原则继续与中标人恢复履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自2021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3个不同使用单位的气化装置水煤浆添加剂销售业绩证明(试用合同除外,提供合同扫描件);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代理机构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91010002024923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910100020249251600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 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 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自行打印(标书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400-003-6677)。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202410111000之前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

定于202410111000,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网上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在线参与开标会议,完成签到、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8.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伟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

话:0477-3132503

招标代理机构: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

编:100011

联 系 人:池威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旗中煤能源大厦510

联系方式:0477-89591020477-895910016600068337

9.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9.1 投标人须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参与投标。

9.2 如有意向参与项目投标,请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意向资料递交指南,登陆后在项目下递交投标意向资料。

9.3 标书费用须在线支付,支付完毕后可在线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

9.4 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9.5 投标文件制作须下载投标客户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zmzb.com)中。

9.6 投标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16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客服联系电话:400-003-6677

客服联系QQ8000-34808

CA联系电话:400-820-6660

项目经理签名: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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