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博州阿拉山口30万千瓦风电(含储能)及配套建设220千伏汇集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CCTC2026094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0日1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博州阿拉山口30万千瓦风电(含储能)及配套建设220千伏汇集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煤电力(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本项目风电机组装机容量300MW,拟安装30台单机容量10MW的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座30MW/60MWh的磷酸铁锂型储能站,以1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中煤博州阿拉山口220千伏汇集站(最终方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境内,距博乐市公路里程约73km,与乌鲁木齐的公路里程约477km;距离阿拉山口市直线距离约7km,风电场区域为平原地形。场区西侧和北侧分别紧邻S205省道和南环街,兰新线乌阿段铁路南北向从场区中部通过。风场区内有部分已有碎石路,场内、外交通运输条件较好。
本项目属EPC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内容:
1.30万千瓦风电场区、1座配套的220kV升压汇集站、1座配套的30MW/60MWh的磷酸铁锂型储能站、35kV集电线路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发包人供应除外)、工程施工、项目整体调试运行、项目整体验收等一体化项目建设。
2.完成项目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240小时(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项目达标投产及竣工验收。
3.运用国内外先进前沿技术打造智慧风电项目。
4.承包人按照EPC总承包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完成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等一系列工作,EPC总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审批手续办理、勘察设计、专项报告编制、项目总承包管理、设备材料采购、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整体调试、项目整体验收等项目建设的全周期管理工作。发包人已采购完成的前期专题服务,不纳入本次EPC招标范围。
5.风机、塔筒、箱变、锚栓的采购由招标人负责,执行招标人采购结果,该部分设备的价格按暂估价计列,通过签订三方转让协议形式平移给承包人,将已签订的采购合同项下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执行,纳入总承包统一管理,联合调试、整套启动移交生产等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风机、塔筒、箱变、锚栓外的所有设备材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风机内部电缆、风机塔底变流柜至箱变低压侧、箱变高压侧至集电线路35kV杆塔隔离开关下端口(或塔底环网柜至集电线路35kV杆塔隔离开关下端口)电缆及其安装所需的附件等由招标人负责(其中35kV电缆接头材料及安装由投标方提供))。
6.风机、塔筒、箱变、锚栓的设备监造由招标人负责,其他乙供设备监造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完成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独立投标人须具有: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新版承装、承修、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资质,许可范围:33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扫描件);
(5)投标人须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应同时满足上述条款(1)(2)(若设计单位承揽部分施工内容需具有(3)、(5)资格,若参与升压站部分施工工作,还应具有(4));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应同时满足(3)(4)(5)。
3.3资格要求3:独立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陆上150MW及以上已投运风力发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和1项陆上220kV及以上已投运升压站EPC总承包业绩;
如为联合体投标,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1个陆上150MW及以上已投运风力发电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和“1个陆上220kV及以上已投运升压站的勘察设计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设计内容需包含:风机基础、集电线路、升压站等设计内容,否则业绩无效);
(2)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1个陆上150MW及以上已投运风力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PC总承包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和“1个陆上220kV及以上已投运升压站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PC总承包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施工内容需包含:风机基础、集电线路、升压站等内容,否则业绩无效);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签字页、盖章页、项目规模、工程范围;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性不足的视为无效业绩。投运证明文件应为业主方证明(加盖公章或相关部门印章)或竣工验收证明,须体现工程名称、项目单位名称及投运时间)。
说明:若风电项目EPC总承包、PC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投运业绩中包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的,则该业绩视为既符合EPC总承包、PC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投运业绩,也符合升压站有效业绩。
3.4资格要求4:主要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机电)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具有1项已投运的单项装机容量150MW(含)以上陆上风电EPC总承包项目和1项已投运220kV及以上陆上升压站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任职业绩。
(2)设计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证书;须具有1项已投运的单项装机容量150MW(含)以上陆上风电EPC总承包项目和1项已投运220kV及以上陆上升压站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任职业绩。
(3)施工负责人:拟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机电)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具有1项已投运的陆上单项装机容量150MW(含)以上陆上风电EPC总承包项目和1项已投运220kV及以上陆上升压站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任职业绩。
(4)安全负责人:拟任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施工安全或其他安全专业)并注册于本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具有1项已投运的单项装机容量150MW(含)以上陆上风电EPC总承包项目和1项已投运220kV及以上陆上升压站项目的安全负责人任职业绩。
证明材料及要求:各负责人须提供相应的“各注册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扫描件”,相应合同证明材料中须至少包含工程项目名称、装机容量、工程范围、相应负责人姓名、合同签订时间和盖章,若合同中未明确体现装机容量、工程范围,相应负责人姓名的,需补充提供合同中项目业主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相关部门印章),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投运证明文件应为业主方证明(加盖公章或相关部门印章)或竣工验收证明,须体现工程名称、项目单位名称及投运时间。
说明:若风电项目EPC总承包、PC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投运业绩中包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的,则该业绩视为既符合EPC总承包、PC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投运业绩,也符合升压站有效业绩。
(5)其他
上述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需是本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上述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承诺同期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退出(提供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只允许两家联合体,且必须提供联合体分工协议。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资质要求中所要求的“资质”、“业绩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的复印件。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响应,将会被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证书有效期应覆盖开标日期,并有证书本人签字。日期过期或证书缺少签字的,允许澄清补正,成功澄清补正的,视为满足相关资格要求,但视为提供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不充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及拟定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且不得在合同签订、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换;若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更换调整的,更换调整的人员资质、业绩、能力不得低于原投标文件中相关人员,且需征得发包人同意。以上人员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提供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
5)如投标人提供国外业绩,须提供对应版本的中文合同及相关材料,否则会被视作无效业绩。如中文版材料与原文内容存在实质性不一致,将追究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如中文版材料与原文内容存在因翻译等原因导致的非实质性不一致,以中文版本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06月29日09:00到2026年07月09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06月29日09:00到2026年07月09日23:00。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自行打印(标书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400-103-2245)。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07月20日10:00之前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
定于2026年07月20日10:00,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网上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在线参与开标会议,完成签到、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8.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中煤(博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俊(商务1) 左素霞(商务2)
程伟(技术1) 王博博(技术2)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维泰南路386号
电话:18167581181(商务1) 15026007107(商务2)
18097927571(技术1) 18139327893(技术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
邮编:100011
项目联系人:雷经理 电话:13439867645
其他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8501079851
受理异议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10-84293427
9.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9.1投标人须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免费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参与投标。
9.2如有意向参与项目投标,请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意向资料递交指南,登录后在项目下递交投标意向资料。
9.3标书费用须在线支付,支付完毕后可在线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
9.4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本CA证书为本平台专用,与其他平台CA证书不能通用),办理方式详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9.5投标文件制作须下载投标客户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中。
9.6投标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客服联系电话:400-103-2245
客服联系QQ:8000-34808
CA联系电话:400-820-6660
项目经理签名: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