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CTC2026005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30日 09时00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装车鹤管VOCs治理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业主成品罐区装车站汽车鹤管装载作业排放废气中的VOCs经检测排放浓度不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要求。本项目布置在甲醇成品罐区东侧,成品罐区控制室南侧,装车站北侧,占地面积706㎡,VOCs废气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Nm3/h,操作弹性考虑0%~110%,采用三级冷凝回收+吸附法组合工艺。项目实施后,排放尾气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非甲烷总烃(NMHC)去除效率>97%,含量不超过60mg/m3,甲醇含量不超过50mg/m3。
2.1.2招标范围
投标人以EPC总承包的方式根据附件1:装车鹤管VOCs治理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和技术要求的内容完成装车鹤管VOCs治理改造项目的详细设计、采购、施工,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详细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开车)服务、试车保运、试运行出现问题的整改/消缺等工作,并包括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中对业主的指导、技术支持(包含所有技术、操作规程文件的编制)、服务和培训业主人员,实现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
(2)装车鹤管VOCs治理技术改造项目所有工艺、设备(含特种设备安装检验)、管道(含压力管道安装检验、含防腐保温等)、仪表(含控制系统,所有现场仪表安装前需校验合格)、电气、给排水、配管、结构、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电信、GDS、道路、总图等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报验、土建、单机试车等工作,并实现中间交接,包括联动试车、投料试车过程中对业主配合、服务、培训、指导等工作,通过性能考核并取得环保验收证明(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的全部工作。
(3)因装车鹤管VOCs治理技术改造项目引起的所有原有设施的变更设计、采购、施工等所有工作。包括从原有工艺介质管线的引出或与原有工艺介质管线的碰头(含地埋管线)等工作。碰头、甩头处根据后期业主要求及相关设计规范增加隔离阀门和盲板。
(4)本项目涉及的管廊新建或原有管廊加固,对管廊、结构等进行改造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天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4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工业园区。
2.5结算及付款方式
2.5.1结算
竣工结算以双方审核确认过的竣工图纸、业主和监理单位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单、签证/变更单为依据,当实际工程量和投标工程量不符,双方按签证/变更单中实际发生工程量据实调整。当实际工程内容造价小于合同EPC总价款时,按照实际工程内容造价给予投标人结算;当实际工程内容造价大于合同EPC总价款时,按照该项目工程EPC总价格给予投标人结算。
2.5.2付款方式
2.5.2.1设计费
所有设计工作完成且通过业主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蓝图和PDF图纸交付业主审查合格,投标人按合同价款开具税率为6%的设计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业主支付投标人设计费的80%;竣工图完成并移交业主档案室、性能考核合格,业主支付至设计费100%。
2.5.2.2设备材料费
设备材料运抵现场并提交合同要求的电子版全套制造文件、说明书及证书等设备资料交付业主且经业主验收合格后,投标人按合同价款开具税率13%的设备材料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业主支付投标人设备材料费的80%,性能考核合格后业主支付至投标人设备材料费的95%,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自性能考核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业主支付剩余金额。
2.5.2.3建安施工费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标人提交合同要求的电子版全套制造文件、说明书及证书等设备资料交付业主且经业主验收合格后,投标人按合同价款中建安施工费的80%开具税率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业主按合同价款支付投标人建安施工费的80%;性能考核合格,结算完成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后,投标人按结算金额开具剩余9%建安施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业主支付至建安施工费结算金额的97%,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自性能考核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业主支付剩余金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3.2资格要求2: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包含化工工程),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不少于1项VOCs治理项目的业绩(业绩内容须包含设计和施工),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须明确工程项目名称、承包工程范围及主要内容页或能体现资格业绩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和签章页等;
3.5资格要求5:拟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若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注册建造师证书过期或未在电子注册证书上“手写签名”的,可以补充澄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01月09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19日 16时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01月09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20日 16时00。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自行打印(标书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400-103-2245)。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01月30日 09时00分之前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
定于2026年01月30日 09时00分,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网上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在线参与开标会议,完成签到、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8.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 称: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
联 系 人:邵忠宪
联系方式:0477-313217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
邮编:100011
项目联系人:武文 电话:0477-8959079/16600060568
9.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9.1投标人须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免费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参与投标。
9.2如有意向参与项目投标,请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意向资料递交指南,登录后在项目下递交投标意向资料。
9.3标书费用须在线支付,支付完毕后可在线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
9.4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本CA证书为本平台专用,与其他平台CA证书不能通用),办理方式详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9.5投标文件制作须下载投标客户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中。
9.6投标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客服联系电话:400-103-2245
客服联系QQ:8000-34808
CA联系电话:400-820-6660
项目经理签名: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