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TC30260578/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4日 15: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煤绿能(鄂尔多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乌审旗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合成氨及氢氨公辅工程基础工程设计项目,招标人为中煤绿能(鄂尔多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中煤绿能(鄂尔多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乌审旗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合成氨及氢氨公辅工程的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建设规模为19000Nm3/h制氮站、12953Nm3/h 二氧化碳精制装置、一套634.3MTPD合成氨装置(柔性范围20%~110%)及配套公用工程,年产液氨14.95万吨。
中标人主要负责提供柔性合成氨装置成套工艺包以及完成合成氨及氢氨公辅工程的基础工程设计。中标人作为厂内总体院,须负责厂内的设计拿总管理工作,拿总厂内各子项工程的标识系统编码,负责编制厂内部分基础设计阶段的一定、二平衡、三统一、四协调、五确定的各项技术文件。具体包括:编制基础设计要求的一定(定设计主项和分工)、二平衡(厂内部分物料平衡包括与中煤鄂能化交叉的全厂物料平衡;全厂燃料和能量平衡)、三统一(统一设计原则; 统一技术标准和适用法规要求;统一设计基础)、四协调(协调设计内容、深度和工程有关规定;协调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节能减排和消防设计方案;协调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设计规模;协调生活设施)、五确定(确定总工艺流程图;确定总平面布置;确定总定员;确定总投资概算;确定总进度),参照中石化SPMP-STD-EM1001-2016《建设项目技术拿总单位职责》执行。
2.1.2招标范围
(1)中标人负责提供乌审旗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柔性合成氨装置成套工艺包(包含操作手册培训、技术服务、工艺包专有专利技术许可等),配合招标人进行专利专有设备、塔内件采购等相关工作。工艺包深度需满足《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SPMP-STD-EM2001-2025及相关的最新设计规范的各项要求。
(2)负责乌审旗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合成氨及公辅工程的基础工程设计,并作为厂内部分的总体院,拿总管理厂内的设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为依据《中煤绿能(鄂尔多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乌审旗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合成氨工艺包,按照《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3)及相关的最新设计规范的各项要求完成厂内部分除总降压站、电解水制氢、储氢、氢压缩以外的一期合成氨及氢氨公辅工程基础设计文件编制及内审,并配合发包人完成设计成果的报批和外审工作,承担外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差旅、会议、食宿、专家费等)。
(3)中标人负责与基础工程设计有关的专篇/专章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设计、消防设计、环保、职业卫生、抗震、节能以及根据国家、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项目审批要求应当编制的其他相关专篇/专章),SIL和HAZOP分析报告的编制及收口工作、配合发包人报批、评审(如需),承担专家评审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差旅、会议、食宿、专家费等)。
(4)相关技术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关键设备采购谈判、配合本项目绿色认证工作、提供在项目建设期间与之有关的技术配合等)。
另外中标人须在总体规划阶段兼顾二期35万吨绿氨的建设,确保实现整体最优,还需负责厂内与中煤鄂能化现有图克厂区的互联互通管线、管廊、路网等设计。
本项目建设范围与内容(WBS)主要如下:
表2.1-1 项目建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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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 |
工序 |
主项 |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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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码 |
装置名称 |
工序码 |
工序名称 |
主项码 |
主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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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工艺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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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二氧化碳精制装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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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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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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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污氮提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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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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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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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合成氨装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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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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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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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成气压缩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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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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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氨合成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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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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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氨冷冻,回收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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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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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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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循环水站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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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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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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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事故水池 |
0 |
|
00 |
|
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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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除盐水站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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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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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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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回用水站 |
0 |
|
00 |
|
26000 |
|
27 |
浓盐水处理 |
0 |
|
00 |
|
2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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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总图 |
0 |
|
00 |
|
33000 |
|
34 |
全厂供配电设施 |
0 |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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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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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域变电所 |
00 |
|
34200 |
|
35 |
全厂控制系统 |
0 |
|
00 |
|
35000 |
|
|
|
2 |
区域机柜间 |
00 |
|
35200 |
|
36 |
全厂给排水系统 |
0 |
|
00 |
|
36000 |
|
37 |
全厂外管 |
0 |
|
00 |
|
37000 |
|
38 |
全厂通信 |
0 |
|
00 |
|
38000 |
|
C 辅助生产设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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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液体贮运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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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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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液氨罐区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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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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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液氨球罐 |
4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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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 |
液氨泵房 |
4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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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装卸车栈台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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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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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火炬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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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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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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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消防水系统 |
0 |
|
00 |
|
5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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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消防水站 |
00 |
|
5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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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化学品库 |
0 |
|
00 |
|
5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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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危废暂存间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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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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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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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综合楼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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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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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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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辅助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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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厂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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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厂外管线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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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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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 |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天,
(1)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提供乌审旗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柔性合成氨的成套工艺包设计初稿,并配合发包人进行工艺包设计的审查,审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差旅、食宿、会议、专家费等)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收到审查意见5日内完成合成氨装置工艺包的收口工作;
(2)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乌审旗风光制氢合成氨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合成氨及氢氨公辅工程的基础工程设计工作,须在发包人确定最终版工艺包后2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基础工程设计成果(送审版);
(3)中标人须在接到基础工程设计专家评审意见之日起15日内完成设计成果修改工作,并向发包人交付最终版设计成果文件;
(4)基础工程设计的专篇/专章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设计、消防设计、环保、职业卫生、抗震、节能以及根据国家、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项目审批要求应当编制的其他相关专篇/专章))的报批版与最终版设计成果一并提交,专篇报告在评审、报批阶段产生的评审费用(包含差旅、食宿、会议、专家费)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负责完成SIL、HAZOP分析报告的编制和审查(相关审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最终版报告与基础工程设计最终版成果一并提交;
(6)其他服务:投标人应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持续为发包人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1)协助招标人进行本项目绿色认证工作;
2)配合招标人对主要设备的采购谈判、技术协议谈判以及采购文件和合同的编制工作;
3)厂内部分设计拿总管理以及其他与项目建设期内与之有关的技术配合工作;
2.4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
2.5合同类型:固定总价
2.6报价方式:评标价以投标总价作为依据,报价均含税额
2.7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同时还应具备A1、A3类压力容器设计资质、GC1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设计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5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已投运的合成氨装置的基础工程设计业绩或详细工程设计业绩或EPC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须明确工程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页或能体现业绩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和签章页等,如合同中不体现,可补充技术协议、用户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另须提供项目验收(或投运)证明材料扫描件;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具有1项从事合成氨装置的基础工程设计或详细工程(施工图)设计的业绩(须提供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证书扫描件、设计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未体现上述内容,可补充提供用户证明或设计文件、相关设计报告、图纸等能证明其设计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
3.5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6年04月23日9:00 到2026年05月06日16:00 。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04月23日9:00 到2026年05月07日16:00 。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 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 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自行打印(标书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400-103-2245转接1)。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 2026年05月14日 15:00之前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
定于2026年05月14日15:00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网上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在线参与开标会议,完成签到、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8.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中煤绿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宇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国投大厦
电话:18035629891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中煤大厦
邮编:100011
项目联系人: 张经理 电话:010-84293610/13051756274
9.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
9.1投标人须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免费注册成为会员后,方可参与投标。
9.2如有意向参与项目投标,请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意向资料递交指南,登录后在项目下递交投标意向资料。
9.3标书费用须在线支付,支付完毕后可在线自行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效期为三个月。
9.4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本CA证书为本平台专用,与其他平台CA证书不能通用),办理方式详见客服中心-常用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9.5投标文件制作须下载投标客户端,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zmzb.com)中。
9.6投标过程中如有项目信息疑问,请与项目联系人沟通。如有操作疑问,请咨询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客服联系电话:400-103-2245转接1
客服联系QQ:8000-34808
CA联系电话:400-820-6660
项目经理(签名):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章)